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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案件罚款什么时候交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按照法律的规定,被判处罚金者需要在判决书中规定的期限内支付罚金。倘若在该期限内无法支付罚金,法院将会审查被告方是否存在其他可强制执行的财产。若查明目前并无此类财产,可以暂且延迟支付。然而,无论如何,只要法院在将来的某一时刻发现有可能执行的财产,便有权随时进行追缴。唯有当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其他特殊情况导致被告方确实无力支付时,法院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考虑予以减免。值得注意的是,若未能按时缴纳罚金,将不会导致额外的刑事处罚。法院的判决一旦作出即产生拘束力,这一拘束力不仅适用于当事人,同样也适用于法院自身。对于自身所作的判决,如未发现实质性错误,则不得擅自更改。因此,仅仅因为未能按时缴纳罚金而要求改判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除非检察机关提出抗诉、判决本身存在错误,或者在缓刑期间再次故意犯罪或严重违反行政法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的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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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23:5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