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把人打骨折了说自己年龄大了不服刑事责任可以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刑事责任年龄方面的法律规定如下:
年满十六周岁者需对自身行为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然而,对于那些已经过了十四周岁但未满十六周岁的人群,若犯下了法律规定的八种严重罪行,仍须为此承担刑事责任。 而在刑事责任能力方面,有明确的规定: 一个人当其彻底失去了辨别和控制自身行为的能力时,将不必为其所犯罪行承担刑事责任;相反地,如果患有间歇性神经病的罪犯在精神状况稳定之时实施犯罪活动,同样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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