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财产公证债务需要公证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办理婚前财产公证过程中,对于债务是否需要纳入公证范围这个问题,其答复需视实际情况而定。
如果债务的性质、金额以及其他相关因素有可能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状况造成重大影响,那么通过公证程序来明确划分双方当事人的权益与责任是非常有必要的。 这样的公证行为有助于明确债务的归属权,从而有效规避婚后可能出现的各种纷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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