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附加刑有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附加刑可以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四)驱逐出境。 二、附加刑,指刑法规定,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罚金刑属于财产刑的范畴,它是以强制犯罪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交纳金钱为内容的刑罚方法。 三、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五条 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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