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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哪些情况死刑暂缓执行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以下这些情况死刑暂缓执行:
1、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如果死刑判决在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方面可能存在错误,就有可能错杀无辜。
为了避免发生错杀,就必须停止执行死刑,对案件进行审查。
经过审查,原判确有错误,适用死刑不当,即应报请原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如果经查原判正确,则应报请核准死刑的法院院长重新签发执行死刑命令,将罪犯重新交付执行死刑。
2、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八条
犯罪分子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据此,在执行死刑前,如果罪犯检举揭发了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即应停止执行死刑。经查证属实的,应报请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依法改判其他刑罚;
经查不实的,应报请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院长重新签发执行死刑命令,重新交付执行死刑。
3、罪犯正在怀孕的。在执行死刑前发现罪犯正在怀孕的,即应停止执行,报请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依法改判其他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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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17:1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