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机关诈骗立案后当事人可以撤案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正常情况来看,在公安部门依照法律规定将诈骗案件确立为立案调查的对象之后,当事人通常无法自行申请撤销此案。
这主要是由于诈骗行为本身就是触犯刑法的严重违法行为,一经立为刑事案件,即意味着进入了国家司法程序,由国家公诉机关代表国家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而非由当事人自行决定是否撤销案件。 然而,若出现特殊情形,如报案人所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或误解等问题,则需经过公安机关进行严谨的审查核实后,方有可能考虑予以撤销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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