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借微信用于诈骗罪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出借微信号供作实施诈骗之用途,出借者有极大可能被视为诈骗罪的同谋。
若出借者在明知他人欲借助其微信号进行诈骗行为的情况下仍然予以提供,该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一般而言,裁决量刑的依据包括出借者在犯罪行为中所扮演的角色及其所涉及的诈骗金等多重因素。 相较于主犯,对于从犯应给予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乃至免除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
【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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