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诈骗罪开庭前告知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被告方涉嫌犯下合同诈骗罪行,在刑事审判庭正式展开之前,他们有权知晓相关诉讼程序以及他们所涉及的法律责任。
此乃我们向被告和被告之指定律师提供告知权利的基础所在,以此作为保护被告方合法权益的手段,使之能够拥有充足的时间来筹备辩护策略。 告知的具体内容通常涵盖了开庭日期、开庭地点以及案件的主要争议点等关键信息。 如此一来,被告方可对案件的发展进程有所掌握,同时也能有足够的时间为自身的辩护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开庭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