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专利实施许可的方式有哪些 |
分类 | 知识产权-专利 |
解答 |
一、专利实施许可的方式有哪些 专利实施许可包括以下方式: 一、独占实施许可: 即许可方授予被许可方在许可合同所规定的期限、地区或领域内对所许可的专利技术具有独占实施权; 二、排他实施许可: 即许可方授予被许可方在一定条件下实施其专利的权利,同时许可方保留自己实施的权利,但许可方不得再将该专利许可第三方实施; 三、普通实施许可: 即许可方授予被许可方在规定的期限、地区或工业领域内制造、使用或销售已许可的专利产品或技术。 《专利《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三十五条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在此,我们将为您详细阐述有关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各项主要细节内容,分别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1.关于该专利所涉技术领域的详细说明; 2.确定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在特定时空中的适用范围及限制条件; 3.明确技术指导与技术支持服务的具体内容、角色分工及相关责任; 4.对专利权利的保证与担保责任进行确认与规定; 5.明确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具体数额、支付方式及时间节点安排; 6.约定违约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违约金或赔偿损失的相应计算规则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六十六条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许可人应当按照约定许可被许可人实施专利,交付实施专利有关的技术资料,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 第八百六十七条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应当按照约定实施专利,不得许可约定以外的第三人实施该专利,并按照约定支付使用费。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