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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信用卡怎么样才能构成诈骗罪
分类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信用卡诈骗罪的施行条件,主要包括如下几种情形:1.明知自身无偿还债务之经济实力,却仍然恶意透支,以致无法及时归还;
2.罔顾后果,任意挥霍已透支的款项,使其无法如期偿付;
3.在透支之后,设法逃逸或变更联络方式,以回避银行的追讨;
4.利用抽逃、转移资金以及藏匿资产等手段,逃避应承担的还款义务;
5.将所透支的资金用于违法犯罪活动;
6.其他任何非法占有他人资金,且拒绝归还的行为。
例如,某位持卡人在透支信用卡后,故意更改电话号码,以逃避银行的催收,并且始终未履行还款义务,此种行为便有可能被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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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21:5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