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利用感情骗取钱财算诈骗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以情感关系为掩饰实施欺诈行为可能会触犯诈骗罪。
在法律领域中,诈骗一词所表达的含义是指某人为了非法占有他人的财产,运用欺骗手段,诸如捏造虚假事实或隐瞒真实情况,从而达到其个人目的而骗走他人的公私财物。 在此类案件中,如果一方以建立亲密恋爱关系作为诱饵或借口,强迫对方相信其虚伪的承诺,进而以此手段获得对方财务,然而在骗得财物之后未按照事先的约定履行义务甚至消失不见,此种人即具备了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明确意图,并且随着其骗取的金额数额增加,则有可能被定性为诈骗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明文规定如下:对于犯有诈骗公私财物罪的犯罪分子,将视犯罪情节轻重分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处以罚金; 若犯罪情节恶劣或者涉及金额巨大者,将被判处三年以上至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也需缴纳罚金; 而对于那些涉案金额极为庞大且情节严重的罪犯,将会面临至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时还需要缴纳罚金或者没收全部财产。 此外,如有其他特殊情况,则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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