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冒名顶替保险诈骗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以欺骗手段虚构身份的行为是一类非法恶劣的罪行。
在此情况之下,所量刑罚的严轻程度往往受许多复杂因素的影响,其中包括了欺诈的财物价值总额、犯罪现象之严重性以及对社会可能带来的损害等等。 通常来说,若欺诈财物价值相对较高,被告人将被判处最低为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罚款的额度为10,000元至100,000元之间; 若欺诈财富数额极大亦或是存在其它极其严重的情节,那么被告人将会遭受最低为五年以上但最多为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罚款的额度也将在20,000元至200,000元之间; 而对于那些欺诈财物价值极高且存在其它极其严重情节的被告人,他们将面临最高为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同时罚款的额度也将在20,000元至200,000元之间,甚至还会被没收全部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保险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四)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 有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所列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第一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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