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信用卡欠款5万以上构成诈骗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信用卡持有者拖欠五万元以上的债务,并不必然构成刑事犯罪——即诈骗罪。
对于该种情况,判断其是否构成诈骗罪需考虑诸多要素,如持卡人的负债缘由、偿债诚意等等。 举例如,假如持卡人存在非法占用该笔款项的目的地,且在明知自身无法偿还的前提下仍然恶意使用信用卡进行消费或提现,并经过了发卡机构的两次催收超三个月未予理会和偿还,那么便很可能构成刑事罪名——信用卡诈骗罪。 然而,如果持卡人因合理原因而产生了欠款,同时又积极地与银行进行沟通,展现出明确的还款意愿及实际行动,那么通常情况下,我们不会将此视为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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