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要坐牢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旦被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这通常意味着将会面临刑事责任及相应的监禁后果。
信用卡诈骗罪特指那些具有非法占有的意图,违反了相关的信用卡管理法规,采取欺诈手段进行非法的金融活动,以此来获取大量的虚假财产的行为。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有着明确的规定:“对于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信用卡诈骗罪处理,其涉及的案件数额较大的,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判处二万元至二十万元不等的罚金; 如果涉及的金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将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判处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不等的罚金; 而对于涉及的金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则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时判处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不等的罚金或者没收全部财产: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 (2)使用已过期的信用卡; (3)冒用他人的信用卡; (4)恶意透支。 其中,所谓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的额度或者规定的期限进行透支,且在发卡银行进行催收之后仍然不予偿还的行为。 此外,如果有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那么也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进行定罪量刑。 需要注意的是,“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数额特别巨大”等标准会因具体的司法解释和各地的经济发展状况而有所差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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