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生产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怎么量刑处罚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刑事生产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怎么量刑处罚是怎样的 刑事生产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怎么量刑处罚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生产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的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从《刑法》立法方式看,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为国家对医疗用品的专门管理制度,次要客体为公共安全。 惩罚该罪注重的是保护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即只有在出现一定的危害社会结果后才能构成本罪。如果仅有生产、销售、购买并使用行为而没造成危害结果的不以该罪论处。那么,其侵犯的主要客体应为公共安全。因为即使没有造成实害结果,但其生产、销售、购买及使用行为已经是对医疗用品专门管理制度的严重损害。但《刑法》并没有将此作为该罪处理。可见在医疗用品的专门管理制度和公共安全这两者中,立法者显然更倾向于保护后者。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 1、行为人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而生产、销售。 2、或者医疗机构或个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而购买、使用,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 在第一种情况下,生产者、销售者既可是取得生产、销售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也可是未取得生产、销售资格的单位和个人。《刑法》所关注的是所生产、销售的产品本身的质量。只要由于产品本身质量问题而造成了对人体健康严重危害的,即可构成本罪。在第二种情况下,医疗机构和个人不仅要有购买行为,而且要有使用行为。因为依照《解释》的规定,该罪是一种结果犯,即只有在造成对人体健康的严重危害结果时才可以成立。 (三)主体要件 该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单位,也包括个人;既包括生产者、销售者,也包括购买并使用者。 (四)主观要件 该罪可能由故意构成,也可能是过失。 具有生产医用器材资格的厂家,才从事生产作业的之前,需要选择合适的原材料,在实施生产行为的过程之中,需要严格的遵守相关规定,这样才能减少生产出合格的医疗器械的概率。若是不慎生产出不合格的器材,也不能将其售卖出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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