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拘留37天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在被拘留人员37天的拘留期间内,是从其被拘留之日开始计算起。
值得注意的是,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设定为37天,然而这其中包含了公安机关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批准逮捕以及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并做出是否批准逮捕决定所需的时间在内。 若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对被拘留者提起诉讼,他们应在拘留结束前的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和批准逮捕的申请。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这个申请的时间可能会延长一日至四日。 而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来说,他们的审查和批准逮捕的申请时间则可延长至30日。 人民检察院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审查和批准逮捕的申请后,必须在七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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