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期满什么时间释放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犯罪嫌疑人被依法拘留满一定期限后,若接受审查的人民检察院未作出批准逮捕之决定,那么负有侦查职权的公安机关就应在得知此消息后,立即对其解除拘留状态,并严格按照规定向该人民检察院报告执行情况。
然而,若人民检察院批准了逮捕,那么犯罪嫌疑人将无法获得释放。 值得注意的是,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通常设定为37天。 若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且无需继续羁押,警方亦可提前释放相关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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