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是不是一定要执行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刑事拘留并非必然面临实施。
刑事拘留是一种基于特殊情况下所采取的短期、临时性法律约束措施,其是否施行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形及其相关证据的证明力度。 例如,若公安机关经深入调查取证后发现并无充足证据支撑对涉案人员进行犯罪指控,或犯罪行为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追究刑事责任时,便有可能暂停执行刑事拘留,或是采取其他适当的法律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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