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多久给通知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安机关在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实行刑事拘留之后,必须于拘留之日起二十四小时之内向被拘留人员的亲属发出书面通知。
然而,若遇到紧急情况下如无法及时联系到被拘留人或其家属,或因案件涉及国家安全犯罪或恐怖活动犯罪等特殊情况而通知可能会妨碍侦查工作进行时,可以暂时不对其家属进行通知。 但当上述阻碍侦查的条件消除之时,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恢复并完成对被拘留人家庭成员的通知书送达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拘留的程序】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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