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管制拘役刑期折抵什么意思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管制与拘役之刑期折抵制度,系指在特定情形下,对于已经被先行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其所被限制自由的期间得以相应地折抵管制或者拘役的刑期。
关于管制刑期的计算方式,自判决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 若在判决执行之前已被先行羁押,则每一日的羁押将折抵刑期两日。 至于拘役刑期的计算方法,同样自判决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 若在判决执行之前已被先行羁押,则每一日的羁押将折抵刑期一日。 此项规定的主要目的在于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防止由于过度羁押而引发的不公正现象。 举例来说,假设某位犯罪嫌疑人因为涉嫌犯罪而被先行羁押十天,随后又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即三十天),那么先前的十天羁押便可折抵刑期十天,因此他实际需要服刑的拘役刑期仅剩下二十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四条
【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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