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但是没执行会怎么样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诉讼中,虽然当事人曾经遭受过拘留的处罚,但是却未能得到实际执行,这种现象往往暗示着存在一些特殊的情况,成为了执行过程中的阻碍因素。
这种情况或许并不导致显著且严重的法律后果,然而,相关的司法机构会对未能执行的缘由进行细致入微的审查和深入评估。 倘若未执行的结果源于程序上的失误或者存在不合理的因素,那么相关部门可能会提出修正性的意见,并重新审视执行的必要性; 反之若是拥有法律上的依据,比如说犯罪嫌疑人的身体状况无法胜任拘留所的环境等这类理由,那么此时案件的处理极有可能按照具体的案情来适时地调整调查的重点,甚至采纳其他合法的手段以实现公平公正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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