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刮半年是不是还要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法律规定刑事拘留的期限不得超出半年。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及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各类案件时,在调查取证过程中,针对那些涉嫌犯罪或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员,依法采取的暂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性措施。 通常情况下,刑事拘留的期限为10天; 但在特殊情况下,如涉及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团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拘留期限可延长至14天; 若仍无法确定嫌疑人是否有罪,则拘留期限最长可达37天。 若超过上述期限,嫌疑人尚未获得释放,那么他很可能已被转送至其他强制措施,例如逮捕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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