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多长时间才可以放人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实施刑事拘留之后人员获得释放的具体时间应当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确定。
在通常情况下,如公安机关在对被告人实施拘留之后,若判定其有必要面临逮捕的情况,则应当在其拘留在押期间的三日内,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捕申请。 然而,若存在特定的情形,例如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属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者团伙作案等严重性质,那么公安机关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审查批捕申请的期限可适当延长,最长可延长至四日。 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审查批捕申请之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七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如果人民检察院未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在接获通知后立即释放被告人,并将执行情况及时告知人民检察院。 此外,对于需要进一步侦查且符合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条件的被告人,公安机关应当依法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其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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