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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拘留30天能出来吗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因涉嫌犯罪而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达30日之后,当事人是否能够获得自由这个问题,其最终决定因素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侦查工作的推进程度。
通常而言,若公安机关在这30日内完成了对案件的全面侦查,并得出结论认为涉案人员并不构成犯罪、证据不足以证明其罪行,亦或是无需承担刑事责任时,便会依法将其释放。
然而,当公安机关经深思熟虑后认为仍需进一步开展深入侦查工作,他们将会在30天内向检察机关递交一份申请,请求批捕涉案人员。
此时,检察机关接收到申请后,需要在不出七个工作日内就决定是否同意批捕。
若检察机关予以批准,那么涉案人员将会继续被羁押在看守所内等待审判;
反之,若检察院未予准许批捕,公安机关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也应立即遵照执行,将犯罪嫌疑人予以释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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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8:1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