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哪一天起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拘役时间的起点通常自公安部门实施拘留之日后翌日本来加以界定。
拘役措施系由公安机关与人民检察院在处理直辖案件的过程中,面临法定紧急情势之时,为达到暂时剥夺现行罪犯或重大疑似罪犯现有人身自由之目的而运用。 值得注意的是,若在此拘留之前已有先行羁押,则应将先行羁押之天数折合为刑期一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拘留的期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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