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当天算羁押期限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刑事拘留的时间被视为羁押期限的起点。
刑事拘留乃是公安机关及人民检察院在侦办直接管辖的案件过程中,如遇法定紧急状况且涉及到现行犯罪者或严重嫌疑人的,可以实施的临时性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刑事拘留的一般期限设定为10天,但若有特殊情况则可延长至14天; 对流窜作案者、多次作案者以及团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则可能长达37天。 然而,无论何时开始拘留,羁押期限都应自此日期起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拘留的期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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