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犯洗钱罪,会在拘留所待多久,才会判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洗钱犯罪嫌疑人的案件,其在拘留所内的逗留时限往往与案情的错综复杂程度及其侦查进度有关。
通常来说,刑事拘留最长期限为37天。 然而在此期间,若检察院正式批准实施逮捕,侦查期则可能相应地延长。 待侦查工作告一段落之后,案件将会被提交至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 检察院的审查起诉周期通常定为一个月,但对于重大且复杂的案件,可适当延长15天。 一旦检察院做出决定起诉的裁决,案件便会被移交至法院进行审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法院应在收到案件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判决,最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存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案件,经过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如因特殊情况仍需延长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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