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涉及刑事拘留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众多刑事案件中,刑事拘留这一手段时常被警方与检方运用。
它实际上是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在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进行侦查过程中,针对那些现行的或极具重大嫌疑的罪犯,为保护社会治安而采用的一种暂时剥夺其自由权的强制措施。 关于刑事拘留的启用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当某个行为人正在筹备罪行、实行其他犯罪活动,又或者这些行动已经被立即发现; 其次,当受害者或者现场目击证人指控该行为人为罪犯; 再者,如果在犯罪者身边或者住所发现了犯罪证据; 此外,如果犯罪者在犯罪之后试图自杀、逃跑,甚至在逃亡之中; 还有,如果犯罪者有销毁、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的可能性; 最后,如果犯罪者没有透露真实姓名、住址等个人信息,身份无法确定; 以及,如果犯罪者具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等重大嫌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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