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逮捕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并不等同于逮捕,二者之间存在显著差别。
专项调查的公安机关与国家检察署对于其直接接收的案件具有相应的权力,当他们在侦查过程中的某个特定时间点遇到了法律规定的紧急状况时,就可以使用刑事拘留这种方式,这是为了暂时剥夺现行罪犯或是重大嫌犯的人身自由权利而做出的强制性措施。 然而,逮捕则是由检察院和法院批准或决定,然后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的一种行为,它针对的对象是那些已经被证实有犯罪事实,并且可能会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 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表明这些人有犯罪事实,而且通过取保候审的方式无法有效地防止他们再次危害社会,那么就需要进行逮捕。 刑事拘留的期限通常比较短暂,一般不会超过37天。 相比之下,逮捕之后的羁押期限则要长得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