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要不要上法院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拘并非必然涉及审判程序。
刑拘乃公安机关与人民检察院对于直接受理之案件,在进行侦查过程中所实施之一种临时性剥夺嫌犯人身自由之法律措施,以应对法定紧急状况下针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 若经详细调查后,发现该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并无构成犯罪之显然证据,或者证据方面存在明显缺失,相关案件可能面临撤销处理,那么犯罪嫌疑人将无法被送交法庭进行正式诉讼。 然而,倘若法证充实且检察官判定此等犯罪嫌疑人确实应追究刑事责任,则将通过向法庭提起公诉的方式,令犯罪嫌疑人有机会在法庭上接受审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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