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在哪拘留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通常情况下,有关部门会在当地的看守所对有违法行为者实施刑事拘留。
这是指由公安机构以及人民法院在对当前案件进行调查过程中,碰到法定的紧急状况时,对现行违法者或疑似重大犯罪分子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权的一种强制措施。 依据中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明确规定:在公安机关实施拘留行动的时刻,必须向被拘留者出示拘留证; 随后,应当尽快将被拘留人员送往看守所关押,最晚不能超过24个小时。 除非存在着无法通知或涉及到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可能影响侦查工作的特殊情况外,公安机关应在拘留后的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者的家属。 当这些特殊情况消除之后,公安机关也应该立即通知被拘留者的家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拘留的程序】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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