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定罪为刑事拘留的标准是怎么定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作为一项刑事法律制度中的强制性措施,旨在对嫌疑人的人身自由进行限制,以便于开展调查工作和搜集证据。
这项措施与定罪之间并无直接关联,仅仅是为了保证案件能够及时得到审理。 在实际操作中,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进行侦查的过程中,如若遇到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存在以下七种情况之一者,便可依法对其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1.正在筹备实施犯罪行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行为或者在犯罪行为发生之后立即被察觉到的; 2.被害人或者现场目击证人明确指出该嫌疑人涉嫌犯罪的; 3.在嫌疑人的身边或者住所内发现了足以证明其犯罪事实的相关证据; 4.犯罪行为发生之后,嫌疑人试图自杀、逃离现场或者在逃亡之中的; 5.具有销毁、篡改证据或者串通口供等潜在可能性的; 6.无法提供真实姓名、住址以及身份信息的; 7.具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团伙作案等重大犯罪嫌疑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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