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刑事拘留能回去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事人在遭受刑事拘留之后,往往无法轻易地回归日常生活之中。
刑事拘留,这是由公安机关及人民检察院依据特定程序,在处理直接受理的案件时,若侦查过程中遇到了法定的紧急状况,对现有的违法行为人亦或重要嫌疑人所采取的临时性措施,以剥夺其人身的自由权作为手段。 在这一阶段,犯罪嫌疑人正处于被调查以及自由受到严格限制的境况之下。 唯有当满足了法律规定的条件,例如罪名不成立、证据不足、取保候审等情形,并且经过相关部门的严格审查与批准,才有可能解除刑事拘留的约束,或者改变强制性的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