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后可以不起诉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作为一项暂时性且具有强制性质的措施,其本身并不能直接预示着被起诉以及定罪的必然结果。
在案件的调查过程中,若发现无犯罪事实存在,或者犯罪情节极其轻微、对社会危害程度较小,以至于无法认定为犯罪行为,亦或是犯罪行为已经超过了法律所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等等情况,那么检察机关便有可能依法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另外,倘若犯罪嫌疑人能够真诚地承认自己的罪行并且愿意接受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该犯罪行为无需判处刑罚或可予以免除刑罚,那么人民检察院同样有权依法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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