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是否可以重复采取刑事拘留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通常情境中,我们应该避免对同一犯罪嫌疑人实施多个刑事拘留。
刑事拘留作为一种暂时性的强制手段,主要宗旨便是为确保刑事诉讼程序能够得以顺畅运行而提供必要保护。 假如先前对某一犯罪嫌疑人作出的刑事拘留决定不符合相关法律条款或判定存在错误,那么在必要时需要重新启动刑事拘留程序,但是这必定需要具备充分明确的法律依据及必需的正当理由作为支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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