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是不是刑拘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通常简称为“刑拘”。
这一概念在我国法律制度中,体现为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在针对特定案件进行侦查的过程中,若是遭遇法定的紧急状况,便有权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实施临时性的人身自由剥夺,以达到强制性手段的效果。 刑拘作为一项强制措施,其主要目的在于确保刑事诉讼程序的顺利推进,同时防范犯罪嫌疑人试图逃避侦查、起诉及审判等环节。 然而,被刑拘并不代表已经被判定有罪,仅仅是因为侦查机关认为存在犯罪嫌疑,需要进一步展开侦查工作。 在此期间,侦查机关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取证。 若经侦查后发现犯罪嫌疑人并无犯罪事实或者证据不足,应立即解除刑拘。 总而言之,刑事拘留即为刑拘,是刑事诉讼过程中一项至关重要的强制性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