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三天是什么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作为一项司法程序,仅持续三日并不意味着已经明确了特定的指控罪名。
此举并非针对明确指控罪名的定论,而只是一种刑事程序上的强制手段。 一般来说,这是公安部门或检察机关在案件调查期间,针对已发现的违法事实或者重大嫌疑人所采取的暂时性措施,以限制其人身自由。 然而,由于可能涉及多种罪行如盗窃、故意伤人、欺诈等等,所以仅仅根据拘留时间的长短还无法确定确切的指控罪名。 在这种情况下,需要通过更深入的调查研究、审讯指控以及审判等多个环节,结合充分的证据和法律条款进行严格论证,才能最后明确指控罪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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