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被刑事拘留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刑事拘留是由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在侦查不受限制的案件过程中,当法定的紧急情况出现时,针对现行犯罪者或有重大犯罪嫌疑者而实施的暂时性、临时性的人身自由剥夺的强制手段。
刑事拘留属于一种短期内的强制措施,其主要目的是保证案件侦查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完成。 被依法刑事拘留的人士,通常会被羁押在称作看守所的场所。 一般而言,如果公安部门判定需要对已被拘留者进行逮捕的,应当在拘留之后的三个工作日之内,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审核批准申请,如遇特殊情况,提交审查批准的期限可相应地予以延长一天到四天之间。 就那些流动作案、连续作案以及团伙作案的首犯嫌疑人而言,检察机关需注意的问题在于其申请审查批准的期限可能被延长至最长不超过三十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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