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明文规定,即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均已依法被批准逮捕,然而,人民检察院依然有义务按照相关程序对其在押状况进行深入细致的审查。
若经过严谨的审查核实之后认定其不再需要继续羁押,那么,人民检察院应依法向相关部门提出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合理化建议。
而相关部门亦须在收到建议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人民检察院。
因此,针对在押期间的刑事拘留问题,人民检察院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定期对其必要性进行全面审查,并在必要情况下采取适当的应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