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有没有轻重之分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体系下,确实存在着取保候审等级之别,具体表现为对保证金金额与担保人条件的差异化设定。司法部门或者公安机关在做出决策时,需依据案件所涉及的严重程度以及疑犯潜在的社会危害性等综合因素,考量并确定取保候审的实施方式及相应的条件。对于情节较为轻微的案件,可能会倾向于采纳较低额度的保证金方案,或者要求提供其他适当的担保人进行配合执行;相比之下,针对更为严重的案例,所需缴纳的保证金金额则可能会相应提高,同时对担保人的资格也会提出更为严格的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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