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释放哪里接人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明确规定,若公安机关发现不应实施拘留的情形,务必应及时对已被拘留者予以释放,同时还需向其颁发相应的释明证明文件。
因此,在刑事拘留释放环节中,接人地点应当设定为由公安机关负责释放被拘留人员并向其发放释放证明的场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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