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业务人员被刑事拘留一般多久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对于已经依法实施拘留措施的人员,如判定有必要进行逮捕的,应在拘留期限届满后的三个自然日内,向负责审查和批准逮捕工作的人民检察院提交书面申请。
在此种特殊情形之下,事先申请及审查审批的时间可延长一天至四天不等。 就涉及流窜犯罪、持续多起犯罪行为或与他人共同开展犯罪活动的重大嫌疑人而言,其审查批准的时间则可进一步延长至三十天。 同样依法律要求,人民检察院在接收到公安机关正式提出的逮捕申请书之后,应于七个自然日内,以书面形式做出批准逮捕或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心。 据此,我们可以明确,当业务人员遭受刑事拘留时,他们通常的拘留期限不会超出十天,而在特殊情况下,最长也不会超过三十七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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