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一般多久才审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之明确规定,对公诉犯罪案件的审限做如下规定:判决应于二个月之内作出,最晚不允许超出此期限三个月。
在此若遇涉案人员恐被判处极刑、牵扯到复合型民事诉讼案件,抑或出现其他特定情节,均须经由较高级别法院授权许可,方可延长审理期限三个月; 倘若还需进一步延期,则必须向上请示最高人民法院获得批准。 一旦人民法院改变对此案件的审判管辖权,其审理期限就应自新的人民法院接手案件之日起进行计算。 另外,若人民检察院展开补充调查和取证工作,并在这之后将相关证据材料移交人民法院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也会重新设定审理期限。 因此,刑事拘留后的审判时长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其中包括是否涉及死刑、附带民事诉讼、是否存在特殊情形、是否改变管辖以及是否补充侦查等诸多因素。 在缺乏上述具体信息的前提下,我们无法给出确切的审判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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