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罪拘留地点规定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第八十五条明文规定,公检机关实施拘留行动时,必须立刻将被拘留之人移送看守所加以关押,最晚不能超过二十四个小时。
此举意在确保所有被捉拿之人一经发现,即刻送入看守所进行羁押,除非有特殊情况出现,例如涉及到危害国家安全或是恐怖活动等严重犯罪行为,此类情况可能会影响到调查过程的顺利展开。 然而,只要排除以上特殊状况,并且阻碍侦查的因素得以消除,那么应当随时向被拘留者的直系亲属发出通知。 所以,对于任何涉嫌盗窃罪行的嫌疑人而言,他们通常都会被关押在看守所内,除非发生了上述特殊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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