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从宣布时间算还是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第85条的明确规定,警方实施刑事拘留措施之后,必须在24个小时内将相关情况通知到被拘留者的亲属。
这就意味着,刑事拘留的起始时间是以拘留证正式出示并开始执行拘留程序的那一刻为起点进行计算的。 因此,我们可以理解为,刑事拘留的时长是从宣布拘留的时间点开始计算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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