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拘留期间能否使用手机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拘留所条例》的第二十条明确规定,在拘留期间,被拘留者使用的手机属于生活必需品,因此应在拘留所进行详细检查和登记之后再转交给相关个人。
对于非生活必需品,拘留所则不予接收。
法律依据:
《拘留所条例》第二十条
为被拘留人提供的拘留期间生活必需品应当由拘留所检查登记后转交被拘留人。非生活必需品,拘留所不予接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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