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被采取刑事拘留怎么办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若您或相关人士面临刑事拘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在执行拘留行动时须向被拘留者出示拘留证,随后需立即将其移送至看守所羁押,最晚羁押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若是存在无法有效通知或是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情况,且通知可能会妨碍案件侦查工作,则应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内通知被拘留者的亲属。然而,若通知可能妨碍侦查的因素消除,公安机关应立即通知被拘留者的亲属。因此,若您或他人遭遇刑事拘留,首要任务是核实拘留行为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包括拘留证的出示、羁押期限以及通知亲属的要求是否得到严格遵循。若拘留程序合规,请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工作,了解自身的权益与义务,包括潜在的辩护权及聘请律师的权利。如若拘留程序违规,可依据法律法规进行申诉或申请法律援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20 22:1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