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一定是刑事违法行为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因涉嫌触犯刑事法规而受到公安机关拘留的情况,通常是为了对涉案人员实施必要的强制手段,以确保案件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但这并不代表被拘禁者就必然被判定为有罪。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下,刑事拘留作为一项重要的预防措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有着明确的规定,其主要目的在于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逸、销毁证据或者继续从事犯罪活动。因此,被刑事拘留并不意味着已经被确认为刑事违法行为,而是需要经过更为深入的调查取证以及司法审判程序才能最终确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