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司法拘留的人如何律师会见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司法拘留期间,律师会见当事人须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根据该法规,律师可凭借其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以及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等三种有效证件,在看守所指定的时间内,依法享有与被拘留者进行面谈交流的权利。此外,律师在此过程中会面,通常不会受到任何形式的监控,有助于维护律师与当事人之间的合法权益及保密性。并且,在律师们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或者对相关事件进行控告等方面工作时,也是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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