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通知哪个家属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所明确规定,各公诉机关在执行拘留措施时,应当在拘留实施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向当事人的近亲属发出书面通知。
然而,若遇到无法通知到被拘留者近亲属或其涉嫌参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情况,且此种通知行为可能会对案件侦查工作产生阻碍影响,则可以暂缓通知。但在上述特定情况消除之后,公诉机关应立即恢复并完成对被拘留者近亲属的通知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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